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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根据可转债申购规则,股东享有可转债优先认购资格,而且可转债没有锁定期,也没有减持比例限制,在此条件下,如果重要股东参与配售后迅速出手,便可获利离场。12月9日,顺丰转债的收盘价为115.66元/张,很明显,凡是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东均有一定浮盈。
第六十三条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开办除结汇、售汇以外的外汇业务或增加外汇业务品种,由银保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城市商业银行申请开办外汇业务或增加外汇业务品种,由机构所在地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受理,省级派出机构审查并决定。省级派出机构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直接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代为履职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中资商业银行应当在6个月内选聘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正式任职。第七章附则第九十八条机构变更许可事项,中资商业银行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决定机关和当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事项,拟任人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决定机关和当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一百五十八条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审慎监管指标要求;(二)提足各项损失准备金后最近1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三)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四)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事项,指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拟从事的投资额为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投资额占其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5%以上的股权投资事项。第五十五条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变更事项应当向银保监会申请,由银保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四条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事项须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第五条申请人应按照《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和格式要求》提交申请材料。